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对书籍的独特见解,在读完一本充满哲理的书后,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内化书中的思想,笔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之所以喜欢他们,是因为李伟一的《回到狼群》和《回到狼群2》。《回到狼群2》讲述了李伟一的故事,她在成功释放了狼之后回到了四川,却发现一个网友告诉她盖林被抓了!李维一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好朋友也风跑到若盖草原,去救盖林。一路上,我拯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小狐狸的悲惨命运,看到了汉族和藏民的肮脏心灵,在《狼图腾》的作者吕加民的帮助下,我被鼓励去佛罗里达一年多,李伟一和依凤终于找到了盖琳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推进,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濒临灭绝。到了21世纪,会有更多的`动物离开。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创造的自称的文明。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沉默但最忠诚的朋友。
一年,我和我的朋友去了动物园。 看到一只老狼,作文和百科全书有很大的不同。 狼的脸上满是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食物链顶端的“魔法”牙齿已经被抓住了。 锋利的爪子变得扁平,即使是最后的抵抗武器,笼子也变得悲伤起来。 狼无助地躺在那里,玻璃墙完全不清楚,唉,被爪子划伤了,有一篇文章说:没有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人们摇头,前面问题就是一个动物进行表演的地方,我们可以走进去,巧了,他们自己还在不断彩排,我饶有生活兴趣地趴在窗户看到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没有反抗。可是对于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在画廊的历史动物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的现象表明,每分钟的平均,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了!
请尊重学生他们,并且可以守护他们,也将守护社会我们的蓝色星球。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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