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材料是我们在工作中常常使用到的一种应用文体,汇报材料就某个时期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下面是笔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8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1
2018年元旦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元旦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人民群众元旦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监管实际,做到提前部署,落实责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严格检查,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检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治理。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日常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街办、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
四是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由1名局领导带队、1名科队长和3名执法干部组成的节日巡查小分队,每天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求全局干部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动态,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五是加强检验,确保重点品种安全。针对元旦节日市场消费特点,专项抽检食品品种12个,共计41批次。其中,蔬菜8批次、水果6批次、粮食4批次、食用油3批次、肉及肉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干货4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2批次、水产品2批次、酒类2批次。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2
今年来,伏龙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食药所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 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乡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伏龙乡位于县城东面10公里。辖区总面积28.5平方公里,辖12个村(社区),7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1000余人。辖区内现有副食品经营户28家、熟食品经营户2家、屠夫12人、餐饮经营户8家、乡厨6人;村卫生室8个、药品经营户2家、酒类经营户3家、小作坊4家、茶馆13家。整个监管对象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
二、主要工作
1、强化领导,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乡党委、政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抓好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为此,调整充实了伏龙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陈信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袁伦林担任副组长,片区食药所、工商所、派出所和乡卫生院、畜牧站、学校和12个村(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整并充实了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12个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书,明确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坚持监管为重、重点突破、动态监管、用制度监管,形成工作常态。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季度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卤制品、熟食品)、食品经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店)等进行检查。三是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延伸到村社,建立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报告制度,乡食安办定期对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干部进行约谈和问责。
3、加强宣传,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树立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本的理念,从提高群众和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着手,引导经营业主自律规范、诚信经营、对超市、市场出售的商品、食品推行以索证索票为主要内容的准入制度,对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超市、商店和市场,不允许销售不合格、超过保质期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与此同时,我们把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作为重要内容。一是逢会必讲,乡村干部会、村组干部党员会、户长院坝会必讲食品安全;二是利用场镇led显示屏,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三是利用逢场天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进行宣传;四是张挂标语、村务公开栏、展板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意识。20年,共召开乡村干部会1650人次、村组干部党员会3200余人次、户长院坝会12000余人次;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受咨询1500余人次,张挂标语60幅、12个村(社区)公开栏分别公开4次、制作食品安全展板13个,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人力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全年到学校检查8次。
(三)狠抓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审核、现场监管等制度。一年来,全乡共申报群体性聚餐85件。其中村监管的77件、乡现场监管的6件、食药所现场监管的2件,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为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乡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对辖区内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组织乡食安办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点、商店、食品摊点、学校食堂、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要求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村(社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
我乡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乡的重大民生工程,通过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推动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了20年食品安全“零投诉”、“零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重机制、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食品监管工作细化到村、落实到人。
二是重完善、抓普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通过会议、标语、公开栏、展板、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识假辨劣能力和维权意识。
三是重监管,抓重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先后4次组织协调片区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各类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经营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三是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及信息量偏少。四是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一个乡两个集贸市场,商业区块分散,距离远,监管任务重,监管战线长,外加成贵铁路和即将开工的仁沐高速路建设施工企业食堂的监管工作,亟需配备执法车辆和给予必要的办公经费支持。
五、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20年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固强补弱、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确保全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平安伏龙、和谐伏龙。
一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着力提高乡、村(社区)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是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排除隐患。要做好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食品安全。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努力探索乡村组共管、群众主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3
今年以来,在区、市局的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安排。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我县多次召开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县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2.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制定了《县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密切配合,维护舌尖安全。一年来,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加强综合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平稳、有序开展监管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接得了、放得稳、管得住”,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监管网络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加强县食品安全办建设,配备了1名专职副主任,增加2名人员编制,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职能,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今年4月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了县质监局、工商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监管执法人员已划转到位。完成了全县13个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组建工作,落实了人员、场所和办公经费。8月份,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挂牌成立。目前各项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县13个镇均已完成了镇食品安全办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点的建设,组建了村(社区)食品安全“一专三员”队伍,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综合协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县食安办加强综合协调,通过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行动,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1.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好源头治理。组织各成员单位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重点超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实行每周随机抽样一次,农药或其他违禁物质检验合格率为99.8%。
2.针对畜禽屠宰和肉制品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注水肉及未经检验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加强病死畜禽收集与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到凭证凭标屠宰率、宰后同步检疫率、出场合格率和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四个100%。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4
为认真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成效,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活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根据东教体11号《关于开展全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卫生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它不仅仅是校容校貌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环境育人的问题,而是事关办学方向、事关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甚至事关学校整体形象、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大事。鉴于这个认识,我校历年来十分重视体卫工作,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体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体卫工作,并形成畅道无阻的体卫工作网络,并能合理搭配,及时调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使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实施和确保目标的实现,保证学校卫生工作的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我校制订了《学校卫生制度》、《卫生工作检查和奖惩制度》、《突发疾病预防和管理制度》、《突发疾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使学校环境卫生、饮水卫生、生理卫生、疾病防控等工作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和制约。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了全校师生的平安、校园的***、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采取有效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展健康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主要以健康教育课为教育的中心环节。通过不定期举办各类教育讲座、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社会实践等形式促进教育工作的开展。每学期期初,学校都及时制订切合当前形势和实际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使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常规性地邀请居委会卫生保健员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对学生进行流行性疾病防治等方面专项教育。所有课任老师都能认真上课,备课,上好上足每周0.5节的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每学年全校同学的健康知识及格率都达100%,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大超过了80%,活动的开展,较好地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根据学生和季节特点,我校的健康教育除认真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外,还把工作重点放在了“传染病防控”等传染病的知识和预防教育上,在学生中大力开展了流行性疾病防控的宣传工作,并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都懂得什么是非典型性肺炎,什么是禽流感,它们的危害,如何预防等知识,提高师生对此类疾病的防范能力。并通过家访、给家长发宣传材料、家长信等形式,认真做好家校结对教育工作。
(二)加强制度落实的督查力度,落实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
对于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源,坚持事先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咳嗽、出疹子等)等异常情况,便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其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并规定如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在第一时间要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在引导师生认真学习卫生健康知识和防控知识的同时,加大了督查学校内部卫生管理工作的力度,制定了《xx区xx小学防控传染病活动工作预案》。
(三)落实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
按照工作预案。学校武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把学校防病防疫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自查活动,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学校病源,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学校生活饮用水、校内食品商店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方面,经自查:我校无食堂、不提供饮用水、也无校内食品商店。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我校在环境卫生方面是做到了整洁化,对校园建设的规划也逐步趋向科学合理,在校园环境的管理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分区域、分班级、分专用室包管卫生责任区,由值周教师、校卫生组人员负责检查督促,结合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加强了管理,使环境卫生达到要求。要求做到责任区内无死角,无各类暴露性垃圾,无纸屑、无瓜皮果壳、无其它各种杂物。校园内无乱涂乱画现象,无其它足迹,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壁上无蜘蛛网、电灯吊扇无积尘,窗明几净,落实门前三包,管理人员负责制,保持门前“三好”和交通安全。在全校师生中倡导“无烟”校园,“无乱丢”校园,力争减少值日工作,甚至不做值日,校内也保持干净。
(五)抓好个人卫生,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打扫易,保持难,这是卫生工作的常识。所以要搞好卫生工作,必须从源头着手,即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养成教育。为养成学生的卫生习惯,各卫生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橱窗、广播、黑板报、晨会等各种阵地,开展卫生教育,号召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卫生制度,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学生。要求学生认本文 来源 于贵 州学习 网 WWW.GZU521.COM 真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破坏绿化及设施,不损坏公物 ”等八个不。认真做好两操,注意用眼卫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开展了“两操”技能比赛,做好视力检查和防近工作,严格控制近视率。不定期组织卫生组成员进行学生个人卫生抽查,每月进行一次全校学生个人卫生大检查,以促进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养成。多次开展学生自我服务性劳动比赛,提高学生的自立、自理能力,以此促进健康行为的养成。
(六)认真落实晨检、体检制度。
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照《xx小学学生晨检制度》,教师利用早晨预备时间对学生采取望、闻、问、摸、量等方法,及时排查有发烧、咳嗽、头痛、流涕等感冒症状的学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校要求每一个学生必须认真配合老师做好晨检工作,不得以逃避、隐瞒、欺骗等手段影响老师的晨检统计的准确性,班主任每天统计该班缺勤学生人数并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按《学生缺勤原因登记报告制度》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学校每天由韩传忠老师上下午各统计一次。还要求当堂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上课学生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教师要与学生家长保持信息畅通。
在学生定期体检及健康档案的建设方面,我校每年都由xx镇中心卫生院定期来校对全体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建立详细科学的健康体检档案。
(七)切实落实了疫情报告制度.
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学校要求疫情报告人员要忠于职守,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任何教师不经请示均不得私自向外发布消息,更不得信谣、传谣和造谣,严禁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事情发生。
(八)切实与卫生防疫部门密切配合搞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联动机制。
在学校卫生设施以及校卫生室基础建设情况方面。我校目前有卫生室1间,有基本的卫生设施。在发生传染病等特殊情况下,学校将切实配合卫生部门尽力查找与学校相关的密切接触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班主任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及时跟踪查询并做好记载,必要时须严格遵照报告程序。
到目前为止,我校没发生一例传染病,但不能大意,学校春季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为有效防控各类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将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重点传染病宣传、防控的会议精神,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平台,扩大宣传面,坚持专群结合的卫生防疫原则,遵循“防控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规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校浓郁的安全管理文化氛围,努力将xx小学打造成***、平安的校园!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将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围绕学校卫生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着手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学校卫生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卫生专项检查资料,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们深深懂得,学校的卫生状况,既是一所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衡量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反思,总结经验,深化“一切为了孩子成长”的办学理念。提高创卫实效,为全体师生创设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工作、学习环境,促进身心***、健康地成长。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5
区政协各位领导:
根据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案办理情况调研的要求,下面,我代表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区政协调研组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上阶段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简要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大源头管理力度,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
20xx年以来,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xx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xx〕108号)要求,从消除食品源头污染和建立农产品种养安全屏障入手,多措并举,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绿色农产品认证和“绿剑”系列行动,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农产品无公害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区已有9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面积达2.94万亩的12个农产品种植基地被认定为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个绿色食品、7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报之中。创建了院桥等10个乡镇(街道)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在富山乡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已在面上推广。查获各类不合格农资产品2589箱,整顿农资市场165个,立案16件。
(二)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明显提高。
严格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已有18家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为主线,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货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xx百货公司、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两家商场进入了全市首批大型商场商品准入工程行列,今年吉华超市有限公司有望进入这个行列。目前,全区共有3家大型超市、3家市场和588家食品小商店实行了商品准入制度。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区组织人员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抗击非典、阻击禽流感期间,“海塘”“麦莎”台风灾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餐饮安全大检查。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12家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销毁各类假劣食品20xx余公斤,查处案件36起。今年5月份,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毒奶瓶”事件,全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用包装容器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的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四)探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理顺。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发展计划、经贸、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20xx年,我区成立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两年来的运作,初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强化沟通联系,整合执法力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今年6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我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推进高效运行、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我区的建立。
(五)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在节庆日、纪念日、宣传周(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环境。20xx年以来,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84期、受培训群众达14512人次,发放资料6万余份。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我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但是,与其他地区一样,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在局部地区特别是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是:
(一)种养殖生产过程源头污染依然严重。
目前,我区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有限,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户分散经营矛盾没有根本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尚未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受经济利益驱使,一部分农户还暗中使用违禁农药或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农产品上市;少数饲料厂、养殖场、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等,导致农作物中农业投入品残留量超高,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体水平不高。
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呈“低、小、散、多”状态,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稳定性较弱;有些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还存在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三)食品流通环节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突出。
我区现有各类农副市场34家,经营模式基本依靠摊位批发,交易方式较为落后,一批食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规模企业尚未形成,品牌经营、连锁经营发展缓慢。目前占食品流通市场主体的主要是一些集贸市场和小型商店,特别是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四)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卫生状况较差。
我区现有饮食服务业1078家,集体食堂99家,总体卫生水平不高,很多餐饮业加工场所不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使得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难以施行。
三、下阶段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打算
根据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今年以及今后几年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把好源头关。
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358绿色行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建设。
(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把好生产关。
突出抓好食品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区域,强化日常监管。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年内基本完成肉制品等10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把好流通关。
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加强农贸市场的整治与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对全区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备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设施,完善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和监测制度。
(四)加强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把好入口关。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全面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饮食店的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街头流动饮食摊点、摊贩。强化对餐饮业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卫生监测制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突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把好农村关。
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未成年人和低收入者的身体健康。
(六)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假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中。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不仅重要,而且艰巨复杂,它具有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长产业链,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超出了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一)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为了顺应形势需要,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统一协调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综合考核中设定食品安全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加快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三)整合现有部门检测资源,强化食品监管技术支撑。
我区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散,开展项目不多,要通过整合现有力量,对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分工,依托各自优势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减少检测资源重复建设,加快技术设备的升级;克服部门检测同化的倾向,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减少多头重复抽检;同时重视软件方面的建设,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食品监管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四)积极推进“三网”建设,构建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构筑“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抓手,逐步形成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
二是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
三是有效构筑“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监管网络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现场咨询、发放传单、实物展出等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舆论环境。
最后,请区政协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对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前期认真部署
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增强协调联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分工明确,不留死角,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认真做好前期工作。
二、多渠道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营造社会氛围,我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各村各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防假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大力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把食品原料及成品质量安全列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二是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以月饼、乳制品、儿童食品、粮食制品、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和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月饼等节日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存储条件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以月饼、米、面、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和储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以学校、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坚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严重者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
四是强化对农(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渔)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本镇辖区内农(渔)业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屠宰)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集中组织开展农(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严把入市交易前的质量关,重点针对农(渔)产业的重点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资销售门店等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做好农(渔)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工作。针对节日期间肉制品消费量大的实际,要突出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把肉品质量安全关。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范应对
节日期间,我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值守,保持联络通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防范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强化对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使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7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三、加大流通环节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进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销经营,对物流配送进行现代化的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篇8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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