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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政自查报告参考6篇

其实在当下社会中很多人都是会写过自查报告的,正因为人们素质的发展,大家慢慢意识到自查报告的必要性,笔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镇财政自查报告参考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镇财政自查报告参考6篇

镇财政自查报告篇1

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制度、资金使用、监管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自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乡长夏瑞兴同志为组长纪委

书记袁莉萍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林业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由财政所同志负责具体的自查工作。

(一)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财政业务工作规程,制定了所长、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职责权限,岗位设置分工合理权责明确。

2、乡财政资金账户预留印章都是分开管理并做到人走章锁,相互制约和监督。资金收付相关票据都是专人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账户管理方面

1、按照规范程序开立了代管资金专户,原基本账户变更为零余额账户,按照规定撤销了财政专户。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

(三)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1、建立了规范的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直接支付款项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各类凭证及附件的所有要素全面规范。

2、报销各种费用严格按照财务双签制度执行,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

3、大额资金支付都是通过开党委会议决定,办公室出会议纪要财政所再安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1、按相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生成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2、对会计财务凭证及时装订归档,其他财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并归档,配备了保险柜和档案室。

3、严格执行对账制度,财政所每月按时与银行对账,与预算国库定期对账,会计、出纳每月月末对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并要核查实际库存现金是否与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一致。

总之,结合我乡当前财政管理现状,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财政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镇财政自查报告篇2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2〕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09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10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10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10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10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09年、2010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

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镇财政自查报告篇3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 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 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镇财政自查报告篇4

按文件精神,我所组织召开了政风行风自查自纠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巴迪乡政风行风评工作会议精神,发动每个干部职工围绕工作作风、履职能力、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服务发展等七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力求找准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在巴迪乡政风行风评行评领导小组和各位行评代表的精心指导下,我所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措施和途径,组织所干部职工认真排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现汇报如下:

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我们立足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紧贴服务对象,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上下功夫,为评议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打好基础。

1、认真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6月13日,我所组织召开了政风行风自查自纠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乡党委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神,回顾了20xx年工作取得的成绩,达到的效果。在去年的基础上总结了这项工作的经验并发动每个干部职工围绕工作作风、履职能力、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服务发展等七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力求找准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㈠是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风评议日常工作,从而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健康序地进行。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财政所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指导思想、自查内容及方法步骤,细化每个阶段和环节的工作,并落实了责任人。三是将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工作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三提工作、改变工作作风和创建五型机关等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起来,使之相互贯通、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建立民情反映机制,多渠道听取群众呼声和要求,聘请村级监督员和在财政所悬挂群众意见箱,形成了覆盖面较广的群众监督体系。

3、拓宽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发放《巴迪乡财政所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纠调查问卷》共计10份,分发给乡机关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诚恳征求意见。二是按照包片包线的原则,对各村群众进行走访,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积极排查突出问题和矛盾。三是召开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座谈会。我们邀请了4位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对我所在工作作风、履职能力和服务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对今后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印发了《机关干部职工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表》,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七查七看的内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4、及时梳理,认真落实责任。一是针对内部自查和外部走访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综合分析。二是按照边查边改,边查边纠的工作要求,我所行评办严格落实挂牌销号制度,实行人人有责,要求每一位驻点干部努力解决所辖区域的各项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评,我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于工作作风方面

学习风气不浓,学习的热情不够。平常主要忙于应付日常工作,能够静下心来用于学习和思考问题的时间不多,对业务和政策的钻劲不够。所内有的同志还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大局观念不强,沟通协调不够。工作缺乏计划性,头痛顾头、脚痛顾脚,随意性较强,没有形成很好的合力。

(二)关于履职能力方面

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工作方法比较单一,对相关的政策研究的不透,工作思路不够开阔、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够多,力度不够,碰到问题往往束手无策,没有积极主动地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关于工作效率方面

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有待加强。有些干部职工对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方面缺乏时间观念和责任心,缺乏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致使整体工作效率不高。

(四)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方面

虽然在服务乡镇建设,推动乡域经济发展方面我所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造成有些工作进度不理想。

镇财政自查报告篇5

一:时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循大队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具备奉献精神,敬岗爱岗,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无条件服从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工作部署。保证领导的用车,做到随传随到,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内容做到不插嘴,不传话。

二:钻研业务技术,熟悉车辆的性能,做到爱惜大队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频繁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开展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注意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三:出车前做到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立即加油,不做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如果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立即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基本上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做到不私自用车。

五: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频繁检查,随时做到所需证件齐全。

六:二十四小时携带手机。对企业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做到立即应答。不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果大队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将对其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驾照真实性);做到不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自己虽然进入大队的工作时间不长,工作办法不够灵活,但我认为自己在工作中缺乏了积极向上的精神,没有做到多学多看,所以不足的地方要马上改正。比如,在保持车辆整洁过程中,会忘记不能在车里抽烟的坏习惯;对于车辆的行车记录做得不够认真仔细,会有疏忽的表现。一些车辆的业务技能还不够熟练等。这些不足的地方我都要做到改正。只有在反思中锻炼自己,磨练自己,才能真正做到提高。

镇财政自查报告篇6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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