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自查报告的写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格式是正确的,撰写一篇自查报告可以找出我们存在的问题,笔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资金管理自查报告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1
一、认真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优抚经费。
做好优抚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和使命感,确保将国家安排的抚恤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优抚对象身上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局党组非常重视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经常组织财会人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财经政策和纪律,认真检查本局及镇(乡)民政优抚经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做到专款、专管、专用,中央、省、市以及区有关部门都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20xx年以来我局也结合我区的实际,对规范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如:20xx年11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优抚救济对象抚恤补助救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办法》和《关于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过程中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优抚经费是国家用来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经费,并规定了它的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发放办法和有关责任与处罚等,从而使我区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更加有章可循。我局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检查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外。每年还主动请区审计局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定期不定期地汇同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以保证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认真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收支两条线”。
20xx年下半年,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364万元,7-12月份支出281。87万元,结转下年82。13万元。
20xx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12。2万元,1-6月份支出249。57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
自20xx年7月份-20xx年月份,我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三、认真做好整改,加强落实工作
民政优抚经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经费,在性质上它属于百姓的“救命钱”,在政策上它属于“高位钱”。因此,国家历来都把民政优抚经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建区以来,区审计局每年都要对民政优抚经费进行审计,有时区审计局工作安排不过来,而没有安排审计民政优抚经费时,我们都积极主动去争取列入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认真研究落实。
四、着力于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上下功夫。我们深知xx区财政基础薄弱,区内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致穷需要政府救助的民政工作对象数量众多,民政优抚经费相当有限。为了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有计划开支。中央、省、市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未经集体研究同意开支的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接受区财政局的经常性监督,定期接受市民政局的检查,每年还主动接受区审计局的财务收支审计。三是不断加强对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近几年来,我们年年汇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局的经费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健全的,支出是合规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财政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民政优抚经费,为xx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2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3
一、 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 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xx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05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xx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xx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xx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xx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 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09]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xx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xx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 2009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xx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xx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4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局对近两年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xx年收入2493.11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896.28万元,小额贷款贴息587万元(其中妇女贷款贴息568万元),小额贷款奖励金6.2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万元,其他收入(利息)1.63万元。
2.支出:20xx年支出2910.30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67.14万元;培训补贴支出29.51万元;社保补贴支出802.40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651.69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150.71万元);岗位补贴支出890.39万元;宣传费等其他支出20.03万元;小贷贴息支出1096.71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52.77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1043.94万元);小贷奖励金支出3.82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0.3万元。
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当年收支结余-417.19万元。
(二)2014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14年1-9月收入2500.42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771万元(第一批中、省资金1752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9万元),小额贷款贴息728.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0.52万元。
2.支出:2014年1-9月支出2037.24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48.88万元;培训补贴支出33.74万元;社保补贴支出461.xx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60.63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6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其他支出19万元;小贷贴息支出835.29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39.82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795.4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3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两年来,我们围绕区委、区政府“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20xx年和20104年1-9月公益性岗位分别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089人和937人,主要安置在城市管理、乡镇场镇保洁、敬老院、学校宿管和食堂、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继续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援助政策,20xx年为469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0.71万元,并于当年12月份全部兑现到位。2014年该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有序开展。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市区联合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20xx年和2012年1-9月分别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资金29.51万元和33.74万元,分别对548名和521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机械加工、服务类等7个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全区15个乡镇街道、34个社区均建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配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2014年投资47万元为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配置了电脑、一体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xx年为107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301万元,5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1000万元;2014年1-9月为72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29万元,2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40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以廉政讲坛、现身说法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发〔2012〕55号),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制定实施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六项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安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申报单位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四、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从2010年的647人增加到20xx年的1089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支出从2010年的605.91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542.08万元,2014年预计支出1575万元,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区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支出压力非常大。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别是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作为重点。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社保补贴和见习生活补助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抓住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搬迁之机,打造标准化的区级人力资源市场。二是加强基层平台示范点的建设,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补贴标准较高,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5
杭锦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20xx年-20xx年水利水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累计拨入财政资金33423.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08万元,自治区908万元,市级30827.26万元,旗级8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黄河安全防御工程
1、黄河鄂尔多斯段20xx年应急防洪工程
黄河鄂尔多斯段20xx年应急防洪工程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全面解决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御安全问题,20xx年7月经鄂尔多斯市水务局批复,总概算33304.21万元。20xx年10月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核定中标价26386.78万元,独立费用2571.63万元,计划市旗两级政府以8:2的比例配套投资,截止20xx年底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62亿元。建设资金市级到位23897万元,旗级配套未到位。
2、黄河鄂尔多斯杭锦旗段标准化堤防风光互补项目工程
20xx年市委、市政府安排在我旗奎素至毛不拉孔兑36.05公里高标准堤防进行亮化,并对独贵塔拉黄河大桥两侧各2公里及杭锦淖尔蓄滞洪区5公里共计9公里堤防背水面进行绿化,两项工程总投资4313.7万元。工程于20xx年9月份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底已基本完工,其中36.05公里堤防亮化工程共安装风光互补路灯1055套,完成投资2469.68万元;9公里堤防绿化工程共种植各类灌木20.12万㎡,完成投资1036.43万元。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3000万元,路灯项目支付工程款2413.15万元,,绿化项目支付工程款516万元,发生独立费用70万元。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巴音门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xx年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复,建设内容有大坝加高培厚、新建溢洪道和输水洞。计划总投资56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50万元,自治区补助62万元,市旗两级配套57万元。工程于20xx年4月1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30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全部完工。该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现水库已开始蓄水运行,为巴音门肯嘎查近20xx亩弃耕地恢复耕种提供灌溉水源。
三、人畜饮水安全工程20xx-2011年我旗共争取实施了锡尼镇乌兰台村、翻身湾村,独贵塔拉镇塔然高勒村、格点盖村,伊和乌素苏木巴音门肯嘎查、阿日善嘎查等10处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889万元,解决877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于7月4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开始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有65万元未到位。
三、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1、完成格点盖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淤地坝7座,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89km,总投资50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1万元,自治区、市两级财政各配套50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200未到位。
2、完成减拉汗小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采取发展基本农田、大果沙棘造林、沙柳防护林种植,完成新增治理面积1.6km,完成投资6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0万元。
3、启动“十大孔兑”治理项目之一的毛不拉孔兑小流域综合治理,20xx年实施了沟掌、亚马士和白音森布尔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措施主要以沙障、旱柳、柠条、羊柴种植为主,20xx年下达投资1133.74万元,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623.41万元。
四、牧区水利项目
1、20xx年牧区水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于20xx年5月底实施完成,建设地点为伊和乌素苏木、锡尼镇,建设节水示范户30户,示范面积1528亩,完成投资155.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55.4万元。
2、顺利启动自治区实施的“四个千万亩”节水改造工程,其中我旗计划实施:沿河地区大型灌区扩灌26.99万亩,梁外牧区改水地(即新发展水浇地)15.78万亩,现有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8.82万亩,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摩林河灌区)1.2万亩。20xx年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实施1.5万亩节水改造,投资868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355万元,市政府投资360万元,旗政府配套及群众自筹153万元,工程于7月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现已全部完工,财政资金到位555万元。
五、现代农牧业节水灌溉工程
20xx-20xx我旗共实施喷灌项目7.3万亩,安装喷灌设备275台,其中在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宏昌规模化种植区安装大型喷灌3.3万亩,投入财政资金972万元;在伊和乌素苏木和锡尼镇以户为单元实施4万亩。亩均投资1060元(其中设备投资600元,水、电等配套设施460元),累计拨入财政资金1113.85万元。
六、防汛抢险抗旱资金
1、抢险工程
20xx-20xx我局先后组织对福茂西、毛匠圪旦、芦团、刀图、奎素五处险工险段进行了抢险整治,共完成投资598万元,争取到上级防汛补助资金580万元,及时消除了险情,确保了安全度汛。
2、防旱抗旱资金
20xx-20xx我旗遭受特大旱灾,全旗有49个嘎查村,1.82万户、5.1万名农牧民,30万亩农作物、1800万亩草牧场、100万头只牲畜和150多万亩林地直接受灾,面对特殊旱情、灾情,我局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力量抗旱减灾、生产自救、稳定民心,一是争取上级投资200万元,及时购置了抗旱机械及设备;二是争取资金515万元,在伊和乌素和锡尼镇等旱情相对严重的地区,实施了60余处小型应急抗旱工程,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旱灾损失。
七、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
20xx—20xx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政府专门成立了旗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水利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1月7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水利普查工作,共成立了9个普查组,抽掉了148名普查人员,其中水利普查指导员43名,普查员105名,并对普查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提高普查人员的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目前,水利普查工作结束,并上报市水利普查办。该项工作财政共计拨入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培训费、差旅费、普查设备、办公用品购置费及普查人员津贴。
综上所述,20xx-20xx我局水利建设开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水利建设各个板块都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政府监督制等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重大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制,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和高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到位。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6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及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5万元,塘10.5万元);
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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